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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黄齐超
为促进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,保护人民健康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(试行)》,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容、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人员等进行规范。根据规范,他们不得从事诊疗活动,比如针刺、瘢痕灸、发泡灸、牵引、扳法、中医微创类技术、中药灌洗肠;不得开具药品处方;不得给服务对象口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中药饮片;不得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等。(5月8日 《北京青年报》)
医疗活动是严谨的、科学的、专业的,从事医疗活动肯定需要相关的资质。所以,无论中医还是西医,都不能无证行医。简而言之,要想从事中医诊疗活动,必须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;否则,就是非法行医。
中医养生保健服务,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,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,开展保养身心、改善体质、预防疾病、增进健康的非医疗性活动。既然是非医疗活动,就没有“执业医生资格证”这个硬性要求。但是,从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也需一定的门槛,比如,从事这个服务的人,应当具备中医药背景和相关知识。
尽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》对中医医疗进行了规范,但是,还是有一些没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的“白大褂”,在从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时,偷偷地越界,从事中医医疗活动。他们就像“滥竽充数”中的“南郭先生”那样,装模作样地望闻问切,然后针灸、牵引、扳法、中药灌洗肠等,或者给患者开中医药方。本来是中医保健服务,却变成了中医诊疗,肯定属于非法行医。
具备中医医疗资格的医师,在完成本单位的医疗任务后,可以从事中医保健养生服务;但是,从事中医保健养生的人,断然不能从事医疗活动。健康养生与医疗是两个迥然不同的范畴,一是一,二是二,必须一清二楚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这个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(试行)》,就是从保护民众健康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的角度,再次强调了这项规定。
中医是我们的文化隗宝,公众对健康又有着刚性需求,所以,职能部门有必要规范好中医诊治与中医健康养生行业。虽然中医药管理局划了红线,但是,这未必能制止所有的“南郭先生”。现实中,确实有一些从事中医健康养生的人,并没有中医诊疗资格,却也穿着白大褂,偷偷地进行中医诊疗。这些中医“南郭先生”很难受到职能部门的监管,特别是短视频盛行的当下。
防范中医医疗行业的“南郭先生”,既需要职能部门的介入监管,也需要公众了解一些中医常识,并提高警惕,睁大慧眼。如果是接受中医诊治,就应问一下对方是否具有行医资格证;一旦发现非法行医,就可以及时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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