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近日,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联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湖南省能源局印发了《湖南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(2023版)》(以下简称《交易规则》)。
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于2020年印发了《湖南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(试行)》(湘监能市场﹝2020﹞81号),启动了湖南辅助服务市场,2020至2022年市场整体运行情况良好,成效显著。
在试行版规则印发后,2021年11月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指出,要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,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,推动形成多元竞争的电力市场格局,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。2021年12月,国家能源局印发《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能发监管规〔2021〕61号),提出了“四新”的工作思路。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市场改革要求,提升湖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质效,保障湖南电网安全、稳定、优质、经济运行,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会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湖南省能源局经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,围绕参与主体范围、补偿费用分摊机制等内容,对《交易规则》进行了修订。
《交易规则》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完善。
一是融合《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参与湖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(试行)》等新增内容。2022年5月29日,湖南启动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参与湖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运行,实现了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参与电网调峰的新突破。本次规则修订将《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参与湖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(试行)》相关条款进行了整合。
二是扩大电力辅助服务买方、卖方范围。将全省装机容量10兆瓦及以上满足量测(计量)条件的中小发电主体纳入电力辅助服务买方。新增调峰交易卖方,按照《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》,结合省内燃气机组项目建设时序,新增燃气机组作为启停调峰交易卖方。同时从政策引导方面考虑,将自备电厂纳入调峰辅助服务卖方范围,充分挖掘自备电厂调峰潜力。
三是衔接区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。根据华中能源监管局2022年9月30日发布的《华中省间电力调峰及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》,为有效衔接华中区域辅助服务市场,明确省内调峰资源优先满足省内电网调峰需要,富余能力可参与跨省调峰辅助服务交易的原则。
四是优化储能参与深度调峰交易方式。为顺应储能规模快速增长的发展趋势,激发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竞争活力,设置了储能参与辅助服务的准入条件,优化按序调用和优先调用两种模式,并允许储能电站自行选择参与模式。
五是修改启停调峰交易限价。中小火电厂机组特性不一、启停成本各异,为保证容量划分完全覆盖所有机组、合理确定启停调峰补偿并激励中小电厂参与启停调峰;参考《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》,将燃气机组启停调峰设置为固定补偿。
六是优化调整分摊系数。为合理控制辅助服务费用总规模,避免各市场主体承担分摊负担过重,通过科学反复测算,重新确定了市场服务费调节系数及分摊系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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