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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经纬7月6日电 深交所6日向新大洲A下发监管函。
来源:深交所网站
监管函指出,1月31日,新大洲A披露《2022年度业绩预告》,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(下称“净利润”)为800万元至1200万元。
4月27日,新大洲A披露《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》,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亏损3200万元至亏损4500万元。
4月29日,新大洲A披露《2022年年度报告》显示,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768万元。新大洲A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、盈亏性质发生变化,且未按规定及时修正。
深交所指出,新大洲A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股票上市规则(2023年修订)》第1.4条、第2.1.1条、第5.1.3条、第5.1.4条的规定。深交所希望新大洲A及全体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,及时整改,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。
官网显示,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8年,前身是海南琼港轻骑摩托车开发有限公司,公司业务发端于摩托车制造,目前公司以煤炭及牛肉产业经营为主体。
二级市场上,截至6日收盘,新大洲A跌0.72%报2.76元。(中新经纬APP)
【编辑:王京晶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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